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获得长足发展,改革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初步形成了适应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多种层次、多种形式、学科门类基本齐全的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了大批高级专门人才,在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99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为1022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分别为108.36万人和340.87万人;全国招收研究生7.25万人,其中博士学位招生1.50万人、硕士学位招生5.73万人、研究生班研究生200余人,在学研究生达到19.89万人;全国成人高等学校962所,招生100.14万人,毕业82.57万人,在校学生282.22万人。1998年,全国高等学校在校生总数(包括成人高等学校)为623.1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