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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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人性别: 女 年龄: 32 岁
每年投7010元,投20次,
长保障至终身,保障额度6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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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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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疾金:
. 被保险人初次罹患重大疾病时(生效180天后),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15万元。(若给付特病金,应扣除特病金。)
. 首次发生并经确诊合同所指的癌症,可以再一次性领取10万元;如确诊为特定癌症(肺癌、前列腺癌、乳腺癌、宫颈癌、白血病、骨癌), 额外一次性领取3万元;确诊日后三十日时仍然生存,每年可再领取2万元,可领取5年,共10万元;如先确诊轻症(原位癌、皮肤癌), 再一次性领取3万元;
(2) 特病金:
. 被保险人初次罹患特定疾病时(生效180天后),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3万元,合同继续有效。
(3) 高残金:
. 被保险人因意外残疾给付高残金 35万元。因疾病(生效180天后)导致身体高度残疾,给付高残金 15 万元。
(4) 身故金:
. 因意外身故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39万元,,生效180天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19万元。
(5)意外医疗保障:意外医疗门诊和意外住院费用按报销,每年累计2万元。
(6)意外住院收入保障:每日津贴50元。
(7) 住院医疗保障:每年报销5千元。
(8) 祝寿金:80周岁时,领405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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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权益:保单借款、合理避税、避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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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经理:列志强 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