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邹平县泰豪城市燃气有限公司的委托,宿迁市专业的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司对《邹平县泰豪城市燃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改建工程》进行了风险评估。
拟建项目主要建筑面积187平米,新增消防水池700立方米,消防泵房51平米,拆除重建灌装间136平米,院内总面积32亩。
宿迁民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的要求,召集相关专家人员成立评估组,各成员专业涵盖了评估相关方面的内容要求。评估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法、工作进度,拟定征询意见和调查的对象及方法、风险评估报告工作大纲等事项,系统归纳项目实施中可能存在的各类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在此基础上,对报告中风险估计和风险防范及化解措施进行细化和完善,终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并报上级单位审批。
评估认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第四条的规定,落实措施后项目综合风险指数0.1097,项目所引起的风险等级为 “低风险”等级,评估予以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