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2.0新指令2011/65/EU(ROHS 2.0)以取代2002/95/EC新指令将于20天后(即2011年7月21日)生效。(注意!此处所指的"生效"是指RoHS2.0指令对各欧盟成员国从2011年7月21日开始生效,各成员国必须在2011年7月21日起到2013年1月2日的时间内完成把RoHS2.0指令转换能各成员国内部法规的工作!而在2011年7月21日起到2013年1月2日这段转换期,各企业仍只需遵守2002/95/EC指令。
新ROHS2.0检测项目:
1.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
限量要求(2005/618/EC):铅、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
含量不得超过0.1%(1000ppm),镉含量不得超过0.01%(100ppm).
2.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邻苯二甲酸丁苄酯
3.六溴环十二烷
ROHS指令管控的产品范围有以下的几大类产品:橡胶、树脂、颗粒料、化工料、金属材料、大型家用电器、小型家用电器、IT和电信设备、电子消费品、照明设备、电子和电动工具(大型的固定的工业设备除外)、玩具,休闲和体育器材、自动柜员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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