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图设计布置有很大的局限性,随着联合厂房、库房的应用现行规范中规定的防火分区、防火分隔措施也受到很大制约。在设计中应特别重视在方案初期对超出规范要求和规范不涵盖的设计内容,一定要主动征询消防部门意见,协助甲方和工艺专业对一些必须修改的内容作出妥善处理。
1、从生产事故危险性分析,除人员密集的加工工业厂房,现代工艺生产过程中主要生产线附近的工作人员数量并不多,主要是巡视检查,应注意根据工艺要求的工作人员巡视检查路线作为主要疏散路线进行分析,确定疏散路径,避免“硬性”划分,遵循有效疏散原则。厂房内部防火分区划分,也同样依照上述原则,高危险事故区域应得到可靠控制,将事故火灾控制在一定区域内。
2、生产车间、仓库中的办公、休息等人员工作、生活场所应《建规》3.3.8及3.3.15条款(强条)执行。设计中常常出现的控制室、化验室、实验室、更衣室、参观廊等规范未明确规定的人员工作、活动场所,应依据其人员工作生活特点、人员密集程度和与工艺衔接的紧密程度确定其性质,使设计和防火有控制的处理和手段。控制室、化验室、实验室等与生产衔接紧密部分。
3、要注意厂房、库房首层疏散室外区域布置,由于围绕生产厂房通常布置有室外生产设备设施,疏散并不是跑到室外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