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木材的利用等级一般需做适当降低。
对于建筑施工产生的多余木料,木条,清除其表面污染物后可根据其尺寸直接利用,而用降低其使用等级,如加工成楼梯,栏杆,室内地板,护壁板或地板和饰条等。
我国标准中的原条长度范围为5-35m,小原条为3-1Om。判断是否为原条主要根据两点。一是看其有没有经 过截锯造材,巳进行横截的不能被当作原条;二是看其是否符合原条的尺寸标准,如一根杉木,虽未经过锯截,但由于其材长不足5m.不符合杉原条的尺寸要求,但符合直接用原木的尺寸要求,所以不能当原条,应判为原木,之所以要对原条和原木加以判别,主要是因为它们的检量规则和材积计算公式均不一样,只有正确判定材种才能对木材产品正确检验。
锯材是指由原木经纵锯加工后而得到的具有一定断面尺寸或剖面尺寸的材种。锯材与原条、原木的不同之处在于,原条、原木的断面通常为圆形或近圆形,并未经过纵锯的剖切,保持着树木的原始断面形状和尺寸,而锯材的断面或剖面的形状和尺寸则已改变,具体视加工标准和用途而定。锯材根据用途不同又分为普通锯材、特等锯材和专用锯材。
目前国内木材干燥工艺技术创新有以下几个方向:
1、加强木材干燥工艺的理论实践结合。在木材水分迁移机理和木材中水分三维空间流场、木材应力释放机制等基础研究方面要有所突破。
2、建议提倡环保绿色干燥工艺。进一步节能减排,推广生物质能源利用和太阳能干燥技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