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有效性的维修保养
Ø灭火器的维修、再充装应由已取得维修许可证的专业单位承担。
Ø灭火器一经开启,必须重新充装。在每次使用后,必须送到维修单位检查,更换已损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Ø灭火器不论已经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距出厂的年月已达到规定期限时,必须送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Ø手提式六氟丙烷灭火器、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以及手提式和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期满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Ø手提式清水灭火器、手提式细水雾灭火器、手提式和推车式机械泡沫灭火器期满三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Ø灭火器应每年至少检查一次,超过规定泄漏量的应检修。
灭火器的报废年限
Ø手提式水成膜灭火器:5年;
Ø手提式清水灭火器、手提式细水雾灭火器:6年。
Ø推车贮压式水成膜灭火器:8年;
Ø手提式六氟丙烷灭火器:10年;
Ø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年;
Ø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Ø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Ø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火灾探测器的安装
(1)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2)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3)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并宜接近回风口安装;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4)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超过1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超过15m;探测器距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一半。
(5)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度不应大于45°。
(6)探测器的底座应固定牢靠,如有报警确认灯,应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入口方向。
(7)探测器的外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cm的余量。
(8)探测器在即将调试时方可安装,在安装前应妥善保管,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腐蚀措施。
火灾应急广播
(1)民用建筑内公共场所,每个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3W,其数量应能保证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部位到近一个扬声器的距离不大于25m。走道内后一个扬声器至走道末端的距离不应大于12.5m。
(2)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所设置的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3)客房设置专用扬声器时,其功率不宜小于1.0W。
(4)火灾时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将火灾为疏散层的扬声器和公共广播扩音机强制转入火灾应急广播状态。
(5)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备用扩音机,其容量不应小于火灾需同时广播的范围内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容量总和的1.5倍。酒店所有的消防广播语言除中文之外必须要有3种以上的国际通用语言进行循环播放。
消防工程自动控制要求:
1)、 当某层发生火灾时,该层(烟)温感器向消防控制中心输出报警信号,不需确认,由该中心自动(或手动)开启相应的多叶送风口及排烟口,并联动加压送风机及排烟机。涉及到地下室时,还启动补风机。排烟风机入口管道上装有熔点为280度的防火阀,并与排烟风机联锁。
2)、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补风机、多叶送风口、防排烟系统及指定的70度、280度的防火调节阀的开、闭状态在消防控制中心均有灯光信号显示。
3)、 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补风机均需有备用电源。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补风机、多叶送风口、多叶排烟口,除可在消防控制中心操纵外,也可就地操作。
4)、 发生火灾时,由消防控制中心切断除加压送风机 、排烟风机及消防补风机以外的所有空调通风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