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工作管理办法(暂行)里所称的“能力要求”是指企业提供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应具备的能力,包括战略管理、业务运营、基础保障和改进创新,以过程要求和度量项评估。
然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这个体系或者说这个概念,或者说这件事情,是11月26日才发布的,但是其关注度却十分高。虽然不一定要马上做,或者马上就能做,但是事先了解了解,掌握掌握,总是不吃亏的!人嘛,要多多学习,了解行业信息资讯对吧。下面就由我们带大家来了解一下企业申请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需满足哪些条件吧。
申请能力评估的企业(以下称申请企业)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申请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需满足这5个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地位,从事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业务1年以上;
(二)社会信誉良好,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近三年无触犯*********的行为,无经营异常或严重***失信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满足《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体系能力要求》中相应级别要求;
(四)能够提供充分满足战略管理、业务运营、基础保障、改进创新等能力要求的真实性、适宜性和有效性证据;
(五)承诺并遵守行业公约,并认同本管理办法。
办理信息系统集成建设和服务评估CS1级条件,1、企业成立一年以上(系统集成年收入50万以上),2、企业人员15人以上,或企业人员10人以上(须含项目经理2人),
如有计划办的企业可咨询我们,v---x:133----4285----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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