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水作业操作规程
1、潜水作业前潜水员应掌握下潜任务、下潜环境、工作部位、水深、流速、流向等,对潜水员进行技术交底,并执行有关的操作规定。
2、潜水及加压前应对潜水设备进行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进行作业。
3、供给潜水员呼吸用的气源纯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潜水作业点的水面上不得进行起吊作业或有船只通过;在2000m半径内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在200m半径内不得有抛锚、振动打桩、锤击打桩、空气幕沉井下沉、电击鱼类等作业,在2000m半径内不得进行爆破作业。
5、水面有超过4级浪时,不得进行潜水作业。
水下打捞就是打捞沉没于水中物体的工程。包括打捞船舶、飞行器、货物等。在航道、港口水域中的打捞作业,可达到清理通航障碍物的目的。打捞是一项综合性技术,涉及测量、潜水、水下切割、封堵、水下爆破和水下焊接等等。
总之在沉船打捞过程中危险系数非常高,所以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具备随机应变的能力以及技术层面的要求,不可以死板硬套。很多时候是通过综合打捞法来对沉船打捞。
流速大于1m/s时进行潜水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潜水员的头盔面罩应加防护罩,压铅、潜水鞋、下潜导绳的坠砣应加重,供气软管、信号绳应作拉力试验。
2)潜水工作船应抛锚在潜水作业点上游。
3)下潜员应使用带,套在下潜导绳上下潜或上升;在水底,不得抛开导向绳,应减少用气量,行走时应面向上游。
起割点的操作
一般情况下,水下切割过程多从被切割工件的边缘开始,向中间切割,直至切断;但有时受结构特点或环境所限,需从中间开始切割。
从工件边缘开始切割时,首先将割条端部触及工件边缘,并垂直于切割面,使割条内孔骑到工件边缘棱线上,然后送电起弧。采用接触法引弧,开始时不要移动割条,待工件边缘形成凹形口后再慢慢向中间移动,开始正常切割;也可在边缘附近(离边缘线的距离不超过10mm)引弧,引弧后迅速向边缘移动,使边缘口形成凹口,然后再向中间逐步切割。
从中间开始切割时,要比从边缘开始切割容易一些。首先将割条端部触及工件,使之与工件的切割面成80°~85°角,然后采用接触法或划擦法引弧。引弧后保持原地不动,直至割穿后再开始正常切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