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们个人而言,很少在消费时要求商家提供,认为是企业的事,与个人没多大关系。小编想说:很重要!重要!重要!
1案例:个人提供假被单位开除
看一个《员工交假,公司被税务局处罚,终导致被解雇》的案例:
陈小东与北京某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作岗位为软件工程师。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乙方同意遵守甲方关于外籍员工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如乙方能够提供符合该规定要求的合法收据以实报实销形式获得此项生活和福利津贴,则该津贴可以免税。”
2011年至2014年期间,陈小东向公司提交了8张关于个人房屋租金的,公司据此向陈小东支付了金额总计为225000元的津贴,因已提交,对该部分收入公司未给陈小东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016年5月18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查出陈小东为假,并对公司做出罚款。
公司向陈小东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陈小东严重违反公司费用报销规定及公司其他相关政策和规定为由通知陈小东解除劳动合同。
看到这里,可能大家有这样一个疑问:个人抬头的怎么就在税前扣除了呢?抬头是个人而不是公司的,是不是不能税前扣除?今天来统一回复一下!
2这6种个人抬头的可以税前扣除
误区:目前还是有的会计人员认为,只有公司抬头的才可以报销税前扣除,个人抬头的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更不要考虑抵扣增值税了。
其实,这个理解是片面的,随着增值税深化改革力度的加大,像公司员工因公出差的车票等虽然个人抬头的,但是既可以抵扣增值税,也可以抵企业所得税!
案例:比如王经理出差谈业务,回来报销个人抬头的高铁票436元。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4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6元
贷:银行存款 436元
提醒:这些票据个人抬头的可以税前扣除,当然与经营相关。
一、允许税前扣除的医药费票据;
二、机票和火车票、出差过程的人身意外保险费;
三、符合职工教育费范围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四、员工入职前到医疗机构体检费票据;
五、企业为因公出差的员工报销,个人抬头的财政收据的签证费;
六、允许税前扣除的外籍个人的住房补贴,员工凭实报实销,但由于是员工个人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抬头为个人;
3注意:个人抬头的住宿费、电话费等
不得税前扣除!
一、个人抬头的电话费不得税前扣除
对于抬头为个人名字的电话费不能在税前扣除,需要做纳税调增。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第六条,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管理的规定"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
因此,是个人名字的电话费,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公司为个人报销电话费纳税调整的问题,只需要调整一次,不能重复调整。
建议:公司可以将通讯补贴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不需要职工提供,可以作为工资薪金支出直接税前扣除,从而减轻公司的纳税负担。
二、个人抬头的住宿费也不能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第八条第(二)项规定:
“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因此,员工出差开具个人抬头的住宿费不可以在税前扣除。
与此同时,还要注意各地税务机关的特殊要求,比如:
广州税务规定,向消费者个人提供住宿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但如果该个人属于出差,住宿后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给所属单位抵扣进项税额,在索取增值税专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的信息,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同时,开票方应在备注栏录入住宿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信息。
江西税务在营改增问答中,也有类似的规定。
4抬头10问10答
问题1:抬头多字或者少字可以吗?
答:如果抬头写错或少写了,不得涂改或再次添加文字。
问题2:增值税抬头可以是空白吗?
答:填写不全,是不能作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合法凭证。
问题3:抬头可以用简称吗?
答:抬头必须如实填写购买方的完整名称,不可以写任何形式的简称,只有抬头的信息完整正确才可以税前扣除。
问题4:普通,抬头是个人的但是税号那栏填写的是公司税号,可以用吗?
答:不能用来公司报销,用以公司报销的必须开具公司全名与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问题5:普通抬头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