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0255-2019已于2019-04-04发布,原实施日期为2020-05-01延期后实施日期为2020-11-01
《室内照明用LED产品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0255-2019已于2019-04-04发布。现已确定对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产品类别:701412)将采用新版标准GB 30255-2019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标准实施日期后次跟踪检查结束前,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所有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迟于2021年4月30日完成,逾期未完成,将暂停旧版标准认证证书。2021年7月31日后仍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对于计划参加政府采购的产品,请务必于2019年6月1前完成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转换工作,以便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相关规定。
1 总则
1.1 本规则依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制定。
1.2 本规则适用于普通室内照明用 LED 筒灯、定向集成式 LED 灯 和非定向自镇流 LED 灯的能源效率标识(以下简称标识)的使用、 备案和公告,具体包括:
(1)以 LED 为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 AC 250V、频率 50 Hz, 额定功率为 2 W 及以上、光束角>60°的 LED 筒灯,不包括使用集 成式 LED 灯的 LED 筒灯;
(2)额定电源电压为 AC 220 V、频率 50 Hz,灯头符合 GU10、 B22、E14 或 E27 的要求,PAR16、PAR20、PAR30、PAR38 系列 的定向集成式 LED 灯;
(3)额定电源电压为 AC 220 V、频率 50 Hz,额定功率大于 等于 2 W、小于等于 60 W 的非定向自镇流 LED 灯,不包括具有外 加光学透镜设计的非定向自镇流 LED 灯。 不适用于具有耗能的非照明附加功能或具备调光、调色和感应 功能的室内照明 LED 产品。
附:GB 30255-2019新旧标准差异
一、修改了各等级光效指标值
1. GB 30255-2013的要求
2. GB 30255-2019 的要求
对于显色指数≥90的室内照明用LED产品,其各等级光效规定值在对应表格基础上降低10 lm/W。
二、增加显色指数的要求
非定向自镇流LED灯的初始一般显色指数Ra不应低于80,R9应大于0。显色指数实测值相对于额定值的降低不应大于3。
三、修改了光通维持率的技术要求
1. GB 30255-2013的要求
光通维持率应符合GB/T 24908的要求。
2. GB 30255-2019的要求
非定向自镇流LED灯在3000h时的光通维持率不应低于与额定寿命相关的光通维持率要求值。据声称的额定寿命,光通维持率的要求值应按下式计算。
公式中:LM —— 光通维持率; t0 —— 额定寿命,单位为小时(h)。
四、增加相关色温、显色指数和光通维持率试验方法
非定向自镇流LED灯的光效、相关色温、显色指数和光通维持率应按照GB/T 24824和GB/T 24908 中规定的试验方法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