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类工程师职称评定的基本条件: 1、学历资历条件: (1)博士学位获得者,经考核合格。 (2)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两年及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5)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论文要求(各个地区不一样,根据当地人社局规定) 3、工作能力要求 4、继续教育要求(按照规定完成继续教育课程的学习)
职称评审的类别有好几种,有会计类、经济类、工程类、农业类等,建筑类职称评审就是工程类中的一种。建筑类职称评审是一个公有制建筑企业或建筑类相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它是对一个人的技术水平、熟练程度、工作实绩等业务技术方面的评价。
高级工程师正常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需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的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工程系列职称的中级职称称呼。初、中、高级职称分别对应的称呼是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副高)、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中级职称简称“工程师”。一般由各级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机构评审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