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所需条件很多,南京市申报又需要哪些条件呢?小编已经为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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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
条件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条件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条件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条件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条件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符合上面一至四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
条件一、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条件二、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条件三、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条件四、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南京市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流程
1.企业注册登记。企业按照自愿和属地的原则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在“评价工作系统”上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注册登记承诺书》及上传相关文档进行注册。
2.企业自主评价。注册成功的企业进入“评价工作系统”,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及上传相关证明文件,上传证明文件须按照《工作指引》相关要求办理。企业填报信息及上传文件不得涉及国家保密信息,且对所填报信息和上传文件的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性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3.企业公示及入库。省科技厅对通过评价的企业在“评价工作系统”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并公告。公示有异议的,交由评价工作机构进行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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