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里程或年限后,车辆的技术性能、经济性能、废气排放均达不到要求。若继续使用,存在较多隐患和污染环境,维修保养费用剧增。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等六部委于一九九七年联合发布《汽车报废标准》规定:汽车行驶达30-50万公里,使用8-15年或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技术状况无法修复的;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耗油量超过国家标准15%的;经修复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技术条件的;排污超标无法改善的车辆均应当强制报废。
家用轿车报废年限新规——限制公里数
家用轿车报废年限新规在商务部正式下发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中取消了对非营运轿车行驶年限的规定,同时将私家车报废行驶里程限制为60万公里。这种取消了年限转而以公里数的限制为标准的方法,大大提高了汽车的使用率。以一年2万公里的正常使用率来计算,私家车的使用时限几乎翻了一番。虽然取消了年限,但并不意味着任何车辆都能真正开满60万公里,新政已经对车辆使用标准进行了更严格的规定。
家用轿车报废年限新规——报废年限家用轿车报废年限取消对车辆的技术检验提出了更高要求。新政中私家车自注册登记后的第15年起车辆需要一年进行两次年检,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年检中对高龄车辆进行了严格规定,在私家车在进行功率检验时,底盘输出功率不得低于发动机额定功率的60%或净功率的65%。同时,新标准提出,在一个机检周期内的车辆,不合格、环保不达标将强制报废。功率检验项目也将取代现有的油耗项目,用以淘汰性能指标较差的车辆。由此看来,虽然放宽了车辆使用年限,但是加强了老旧车辆的淘汰,尤其是对于环保标准进行了严格把控。
自2013年6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本市注册登记的黄标车淘汰,适用本办法实施资金补贴:
(一)有使用年限的车辆提前一年以上淘汰。
(二)无使用年限的车辆淘汰。
第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车辆淘汰,不享受补贴:
(一)财政供养单位的黄标车。
(二)2014年5月31日前必须强制报废的车辆。
(三)因交通事故等非自然原因导致直接报废的黄标车。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依照报废车辆处理,不享受补贴。
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是未达到国Ⅰ排
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因此称为黄标车。黄标车排出的危害气体含量比较大,对空气污染较为严重,多以国家规定,要对达到规定年限的黄标车进行报废处理。
一、对人体造成的危害。汽车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有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颗粒物,达到一定浓度时,都会危害人体健康。黄标车由于出厂技术性能低、使用年限长、维修保养差等原因,尤其是其污染物排放值相对较高,并且污染物都是近地面排放,处于人群的呼吸带位置,在机动车污染严重的地区也易诱发光化学烟雾,因而对人体健康有较大危害。
二、对大气环境的危害。目前,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拥堵严重,这种趋势正在向中小城市蔓延,庞大的机动车保有量和低速行驶,造成汽车燃油不充分,从而导致排放量倍增。机动车污染已经是大气环境污染治理中突出、紧迫的问题之一,而黄标车的污染力度尤甚。
三、对道路交通的危害。黄标车多数使用年限长、机械化设备老化、保养不到位、车辆状况较差,车辆转向系统、制动系统、底盘系统的系数较低,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危急群众的生命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