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路299号

    联系:王先生

    手机:

    微信:

    小程序

    深圳办理红筹VIE架构,找人代办37号文

    2024-11-21 06:37:01 605次浏览
    价 格:面议

    关于人民币基金投资VIE结构难点的温馨提示在境内企业搭建红筹架构以寻求境外上市过程中,境内企业搭建的原A股上市股权结构中的人民币基金投资方出于资本退出的需要,须在境外拟上市公司实现持股。本文将对于在现行法律法规与实操经验下,人民币基金投资VE结构所面临的难点加以汇总。

    在法律实践中,除境内个人到境外投资特殊目的公司需要依据(汇发【2014】37号文和汇发【2015】13号文)到属地银行办理《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外,不允许其他境内居民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行为。不过,在满足境内企业境外投资要求的前提下可以通过个人持有的境内企业进行境外投资。另外,《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11号)第六十三条规定:“境内自然人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企业对境外开展投资的,参照本办法执行”。这意味着境内自然人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在境外开展投资的,也需要进行发改部门的备案或核准手续。

    《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11号)第十三条规定:“实行核准管理的范围是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的敏感类项目。核准机关是国家发改委。本办法所称敏感类项目包括:(一)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的项目;(二)涉及敏感行业的项目。”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规定,“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其余情况均属于境外投资备案。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410181 次     店铺编号35127596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南瓜饼     专属客服:颜艳珍    

    5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