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计文件应当按照下列顺序编排:
1、封面:项目名称、设计、日期。
2、扉页:设计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
我们拥有消防设计资质,有专业的设计人员,cad电子制图,可以承接新建扩建改建以及装修项目中的消防设计业务,同时负责办理消防设计审图申报等消防手续。 装修图纸不能用来报消防使用。消防图纸需由有消防设计资质的专业人员设计,报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才可用于施工。
建设单位或者设计单位对审查机构作出的审查报告如有重大分歧时,可由建设单位或者设计单位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查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并做出复查结果。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进行验收。
设计说明书:
1、项目设计依据。包括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建设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2、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包括项目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改建或装修设计的面积等指标。
4、项目原已设置(或新增)的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等。
5、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6、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问题。
7、装修专业。包括原项目用途、分类和耐火等级等概况以及本项目概况;本项目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功能分区、平面布局以及对原项目改建情况;装修各部位采用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除用文字说明以外亦可用表格形式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