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运人有责任填制航空货运单。托运人对货运单所填各项内容的正确性、完备性负责。由于货运单所填内容不准确、不完全,致使承运人或其他人遭受损失,托运人负有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113条和第114条规定,托运人应当填写航空货运单正本一式三份,连同货物交给承运人。航空货运单不符合规定或航空货运单遗失,不影响运输合同的存在或者有效。
集中托运可以采用班机或包机运输方式,是指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将若干批单独发运的货物集中成一批向航空公司办理托运,填写一份总运单送至同一目的地。这种托运方式,可降低运费,是航空货运代理的主要业务之一。
1、货物的包装应当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致损坏、散失、渗漏,不致损坏和污染飞机设备或其它物品。
2、货物包装内不准夹带禁止运输或者限制运输的物品、危险品、贵重物品、保密文件和资料等。
3、精密、易碎、怕震、怕压、不可倒置的货物,必须有相应防止货物损坏的包装措施和指示标志。
4、托运人应当在每件货物外包装上标明出发站、到达站和托运人、收货人的单位、姓名及详细地址。托运人使用旧包装时,必须除掉旧包装的残旧标志和标贴。
5、活动物、鲜活易腐物品、贵重物品等特种货物的包装应符合航空运输对各种货物的特定要求。
航空货运,公司拥有一支业务素质精良、工作经验丰富的职工队伍,以及良好的通讯设备和完善的系统管理与结算方式。公司成立至今已和多家航空公司与之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伙伴关系。公司通过多年优质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及迅捷的工作效率,现已成为国内同行业中的佼佼者,目前,我公司为国内知名企业承运由经武汉集散到全国各地的航空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