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公司设立并不是简单的公司登记,公司登记仅仅是公司设立的后一步。那么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呢?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限定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限额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重要环节,公司章程由全体出资者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经全体出资者同意,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般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或股东会、执行董事、一至二名监事和经理,股东人数较多,公司规模较大的适用前者,反之适用后者。
5、有公司住所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集团公司成立的条件及流程
集团应具备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分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同时领取《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第五步、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集团登记证》。
企业集团名称的构成和有关要求
企业集团名称的构成: 企业集团名称由行政区划 字号 行业 集团”四部分依次组成。
申请时所需资料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或主体资格证明;(特殊的普通合伙人企业还应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
3.《指定(委托)书》;
4.合伙协议;
5.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先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7.《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8.合伙人为外商投资企业(不含外商投资的投资性公司),合伙企业申请的经营范围涉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限制类的,还应提交商务部门的批准文件;
9. 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注册中外合资企业的办理流程
1、到工商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需要准备拟注册的中外合资公司的企业名称2-3个,提交相关资料办理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办理相关行业前置审批(如果没有则不需要办理);
3、制作公司章程、董事、总经理任职书
4、提交工商资料网上审核,通过以后去工商局线下递交材料审核。
5、到外商部进行外商备案,领取备案回执;
6、工商局审批通过以后领取营业执照;备案刻制印章。
7、到税务局开通税务;
8、到外管局办理外汇登记、到银行办理基本账户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