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传达设计
国际工业设计学会联合会给设计下的定义中,把视觉传达(主要指宣传)设计也列为工业设计的范畴,这就使工业设计贯穿了工业产品制造的全过程。所谓视觉传达设计(visual communication design)或称传达设计 (communication design)是指为推广工业设计的产品而进行的包装设计、装横设计、展示设计,甚至广告设计 严格来讲,广告设计与视觉传达设计是有区别的。虽然它们所使用的技术与用语是相同的,但广告设计是以说服顾客购买某家产品或接受某项服务为目的,而视觉传达设计则不单是为了刺激销售,更重要的是通过一定的视觉化手段,达到更清晰、更有利地展示产品的目的。传达设计把用户的利益放在位,这是它与广告设计的根本区别。除了推广产品外,视觉传达设计还规定企业标志、商标,乃至整个企业形象等。
外观设计是就产品的外表所做出的设计,还隐含了外观设计的工业实用性,即使用了某一外观设计或具有某一外观设计的产品是可以批量复制生产的。如果不能批量复制生产,不具有工业实用性,则不能申请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Industrial Design)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可见,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2)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3)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4)必须富有美感。
产品设计是工业设计的核心,是企业运用设计的关键环节,它实现了将原料的形态改变为更有价值的形态。工业设计师通过对人生理、心理、生活习惯等一切关于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认知,进行产品的功能、性能、形式、价格、使用环境的定位,结合材料、技术、结构、工艺、形态、色彩、表面处理、装饰、成本等因素,从社会的、经济的、技术的角度进行创意设计,在企业生产管理中保证设计质量实现的前提下,使产品既是企业的产品、市场中的商品,又是老百姓的用品,达到顾客需求和企业效益的完美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