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技术要求:
(1)车辆技术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
(2)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载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从事道路普通货运(货运出租)的,须拥有50辆(含)以上具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专用牌照(沪B-H牌照)并符合《上海市货运出租汽车运输管理暂行规定》《道路运输许可证》包含以下类别的许可证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
道路货物专用运输经营许可
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许可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单位、团体、和个人有权利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证明,既从事物流和货运站场企业经营时必须取得的前置许可,物流公司根据经营范围的不同视当地政策情况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此证的公司方可有营运的车辆,是车辆上营运证的必要条件。
车辆技术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
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载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