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2. 审核员要求
BSCI 主审员:是负责正确执行审核的终人员。他/她负责:
-与被审核方(生产商)沟通、收集相关信息以做出审核计划
-为各审核小组成员分配工作职责
-召开首次会议
-协调审核小组,视现场情形按需要调整安排
-为了完成调查报告,整合审核小组成员在审核期间收集的信息
-召开总结会议
-向被审核方(生产商)阐明观察到的结果、现场调查结果和良好实践(如适用)
-在BSCI平台提交BSCI审核报告
BSCI审核员:这对应下列职能:
-执行审核
-评估被审核方(生产商)在各领域内的执行情况
-遵循主审员指引
培训:BSCI 主审员和BSCI审核员必须已成功完成规定的BSCI 培训。
他们均能:
熟练执行审核实践:
■ ISO 19011:2011 -审核管理体系指引
■ 社会责任认证服务程序 200、201和相关建议
■ BSCI 评估要求程序225
• 具备专业经验:
■ 社会审核和工人面谈技巧
■ 职业健康与保护
■ 评估被审核方(生产商)的行业类型和商业模式
• 深入知识:
■ 国际劳工组织公约和建议(参见 BSCI行为守则第 1/2014版一BSCI 参考文献)
■ 相关劳动法和合作社法
■ 管理体系,尤其是社会管理体系
■ 公司和审核员尽职调查
■ 被审核方(生产商)的工作语言(如官方文件使用的语言以及工人使用的语言)
■ 针对被审核方(生产商)的当地、地区和国际环境
行为:除了合适的资质对执行BSCI审核至关重要以外,BSCI审核员亦应具备额外的资质:
公正性:若有利益冲突损害其公正性的情况,审核员不得进行审核。独立性和公正性保障审核员的信誉。
诚信:审核员必须诚实和专业。由于他们代表BSCI体系在工厂现场进行审核,因此他们必须尊重BSCI价值、原则和使命。
合格判断:审核员基于确凿的证据做出专业判断。他们应避免产生偏见或个人意见。审核员根据下列原则做出专业判断:
一致性:审核员应遵循BSCI审核要求、相关工作环境规则、指引和相关法律。他们只会使用BSCI 平台上的BSCI审核报告。
实际现状:审核员应尽可能以准确的方式描述被审核方(生产商)。信息和调查结果应能让读者理解被审核方(生产商)的社会绩效。审核员应汇报审核的整体状况。
尊重:审核员必须了解审核并不是被审核方(生产商)的核心业务。审核执行的周期有别于被审核方(生产商)的业务周期。所以审核员能尊重被审核方(生产商)的时间和资源限制尤其重要。
持续性:审核员必须了解其工作是构成与其他行动者一起长期改进过程中的一部分。审核员必须确保他们的报告是清楚的、便于理解的、并且跟被审核方(生产商)的进展情况有关(如果先前已执行BSCI审核,审核员有义务参考先前的审核报告并视其为依据)。
充分披露并保存记录:审核员必须使用BSCI 秘书处强制执行的所有附件信息。披露信息旨让被审核方(生产商)能够获得理解。在审核期间收集或生成的文件应按BSCI 秘书处要求至少存档六年供随时参考。
谨慎性:审核员可能会面对汇报特定调查结果而使他人面临风险的情形(例如工人面谈 应匿名)。对个人及其尊严的保护胜过充分披露原则。审核员在“保密意见摘要”中汇报该问题,或向其主管汇报未向BSCI 秘书处披露的现场调查结果。
如何监控
-审核评级和所有现场调查结果明确了被审核方(生产商)需要进行持续改进的方向。
-审核准备对所有参与人士必不可少,包括BSCI 参与者、审核员和被审核方(生产商)
-BSCI审核可包含所有执行领域或遵循先前审核的现场调查结果
-BSCI 秘书处采取所有必要的措施来确保 BSCI审核的诚信度。这包括核实审核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