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T 205-2007《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规定,经持续机械通风和定时监测,能保证在密闭空间作业。不需要办理准入证的密闭空间,称为无需准入密闭空间。具有包含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包含可能对进入者产生吞没,或因其内部结构易引起进入者跌落产生窒息或迷失,或包含其他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等特征的密闭空间,称为需要准入密闭空间(简称准入密闭空间)。
隔绝 设备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离。设备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应有效切断。 1.1 管道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插入的盲板按《盲板抽堵作业管理制度》执行审批手续。 1.2 电源有效切断应采用取下电源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
有限空间作业五条规定 一、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二、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三、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 [2] 等防护装备,设置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 四、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 五、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有限空间作业五条规定》经2014年9月25日国家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9月29日国家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9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监管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经2017年1月10日国家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2017年3月6日国家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9号令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限空间作业五条规定》在内的13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