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消防改造工程应该根据项目的现场情况和结构特点,同时根据实践经验,设计出具有针对性和合理的施工技术方案。改造方案的设计依据主要有三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消防给水系统设备有以下设计要求
1)消防设计根据建筑的用途及其重要性、火灾危险性、火灾特性和环境条件等因素综合审查消防给水的设计。
2)消防水源的形式,消防总用水量的确定。建筑的消防用水总量应按室内、外消防用水之和计算确定。
3)利用天然水源的,应审查天然水源的水量、水质、数量、消防车取水高度、取水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由市政给水管网供水的,应审查市政给水管网供水管数量、供水管径及供水能力。
5)设置消防水池的,应审查消防水池的设置位置、有效容量、水位显示与报警、取水口、取水髙度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设置消防水箱的,应审查消防水箱的设置位置、有效容量,补水措施、水位显示与报警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在建筑物消防评估中采用通用的、可靠性高的分析模型,或按照国家标准对所采用的模型进行评价。消防评估所采用的资料、方法和数据应被消防行业专业团体广泛接受和使用。
建筑物消防评估包括:方案设计、技术评估和方案改进与完善(复评估)。
消防评估一经采用,当建筑物的用途、环境条件等发生改变或消防评估的初始条件不一致时,应对其结果重新进行评估。
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公共娱乐场所;民航、铁路、汽车的候车室(客运站);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科技馆、档案馆;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高层、地下公共建筑以及地下交通工程;采用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他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