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股东是公司的主人,由股东组成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1] 。
出资金额,即股东在工商注册登记时股东要认缴的资金。通常我们会把一个股东出资金额占总注册资本的比例,当成这个股东所占的股权比例。
法定代表人
在法律层面上,法定代表人行为等同于公司行为,是公司意志的具体体现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在法律层面对公司的所有行为、结果负责。
自然人可以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监事
由于公司股东分散,专业知识和能力差别很大,为了防止董事会、经理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就需要在股东大会上选出监事,代表股东大会行使监督职能。监事必须是单独的人选,不能由董事、经理来兼任。
资质即有做某事的资格,在公司注册过程中就是指某些经营项目需要取得相应部门的许可后方能办理营业执照或开始经营。
也就是说,一些特殊行业的公司注册是需要取得相应部门的许可之后才能设立的(例如ICP经营许可证即《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就需要当地通信管理部门核发),这种许可分为前置许可和后置许可。现在,前置许可越来越少,后置许可越来越多,对需要设立这些行业的公司的人来说,这就更加方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