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 用专用测试仪器分期分批次测试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的显示,试验烟、温感探测器动作是否灵敏;
2. 检查试验主控屏是否正常,有报警信号源时是否正确显示某区探测器动作,警铃蜂鸣是否鸣响;
3. 试验手报按钮报警,本层及其上、下各一层警铃是否动作鸣响,消防中心显示报警区域是否准确;
4. 检查主控屏和联动控制屏的各项输入、输出显示功能是否正常,并清洁、保养;
5. 检查各个界面(模块)和主机系统外围设备的通信、控制信号是否正常,检查界面(模块)输出电压是否正常,确保正常运行;
6. 检查工作电池组、充电器的工作状态以及检查备用电池的电压及其他指标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7. 检查系统设备所有接线端子是否松动、破损和脱落;
8. 定期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9. 定期对感烟、感温探测器进行清洁,必要时进行清洗,确保报警灵敏;
10. 定期检测报警主机控制程序有否乱码,确保主机功能正常;
11. 定期测试报警主机系统的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并做好记录。
通讯系统
1. 检查消防专用电话或插孔是否完好;
2. 定期试验每个消防专用电话或插孔的通讯是否畅通,语音是否清晰、响亮,消防中心电话主机显示通话部位是否正确。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是政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对建(构)物消防检查的一项重要手段。通过设备测试,检验检测等技术手段,能够对消防重点单位的状况进行定量分析,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对消防重点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作出评价。对违反消防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加强了政府对消防重点单位的监督。
消防验收合格后,建设工程的消防设施如没有很好的维护保养,很难保证其在发生火灾时能正常工作。平时我们去一些车站、商场、酒店等公共场所时,经常会发现消防喷头上悬挂有杂物,火灾报警探测器上全是灰尘,出口和疏散指示灯不亮等,这些消防设施已经无法保证其在发生火灾时正常工作。为保证建筑消防设施在发生火灾时起到有效灭火和救援作用,《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通过科学规范的方法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进行检测就可以有效地防止火灾探测器超期服役(国产探测器一般寿命为三万小时左右,即约三年半时间,国外某些品牌的火灾探测器寿命可达六万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