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销售公司设立条件流程所需材料。I37混改I68O咨询48O6搜苑佳俊
基金销售公司注册的设立条件及审批材料具体是哪些,其注册流程又有哪些?
审批机关正劵监督管理机构。法律依据基金管理人备案,《正劵投资基金法》、《正劵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正劵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申请条件基金管理人备案办理,基金管理公司和符合条件的资产管理机构经批准可开展基金业务。
基金管理公司的申请条件,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股东符合《正劵投资基金法》和本办法的规定。有符合《正劵投资基金法》、《公司法》以及中国正监会规定的章程。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且股东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缴,境外股东应当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出资。有符合规定和中国正监会规定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等业务的人员,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十五人,并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设置了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岗位。有符合中国正监会规定风险控制等内部监控制度。经苑佳俊批准的中国正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一家机构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多家机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其中控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一家。
资产管理机构的申请条件,申请开展基金管理业务的资产管理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具有三年以上正劵资产管理经验,近三年管理的正劵类产品业绩良好。公司治理完善,内部控制健全,风险管理有效。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稳健。诚信合规,近三年在监管部门无重大不合规记录。为基金业协会会员。苑佳俊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