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废旧木材回收利用有法规的强大支撑目前,日本森林覆盖率已达到68%,但在废旧木材回收利用方面却高达82%。其中,2004年建筑废旧木材回收利用 高达89%。关键也是强有力的支撑是法规的支持。在日本有关废旧木材回收利用的法规有《环境基本法》、《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废弃物 处理法》、《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容器包装回收利用法》、《建设回收利用法》、《绿色购入法》等。其中规定产生废弃物的工厂有回收所产生废弃 物的责任。对废弃物的保管、收集、搬运、再生、处理都有明确规定。回收渠道明确由市、县、村委会层层负责。对建筑废材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回收。
我国的废旧木材回收利用率经统计只有25%,每年大约有1400万吨废旧木材没有得到回收利用,直接资源浪费高达280亿元/年。今年以来,木材原料价 格的大幅度上扬,印发了木材回收利用的再度兴旺。
木材粉碎再生行业在我国具有广阔的前景,该项目既可节约资源,缓解木屑(锯末)原料供需矛盾,又可为环境保护作出重要贡献。废旧木材再生行业 持续发展下去,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防止了环境的污染,也为自身带来利益,为社会创造一个好的生活环境。
水保存法是将木材存放在河道、河泊等水流速度低而平缓的区域,或将 原木存放在水池中,使木材表面水分呈饱和状态,可预防干裂,同时也可以防止菌类侵害,因木材含水率高则氧气的含量低,变色菌和腐朽菌难以生存,一 般蛀虫也不易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