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
(1)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面高度应保持300-400mm、门架须后倾。
(2)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刮碰。载物行驶时,如货叉又升得太高,还会增加叉车总体重心高度,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3)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4)转弯时,如附近有行人或车辆,应发出信号、并禁止高速急转弯。高速急转弯会导致车辆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
(5)内燃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
(6)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
(7)载物行驶在超过7度和用高于一挡的速度上下坡时,非特殊情况不得使用制动器。
(8)叉车在运行时要遵守厂内交通规则,必须与前面的车辆保持一定的距离。
(9)叉车运行时,载荷必须处在不妨碍行驶的位置,门架要适当后倾,除堆垛或装车时,不得升高载荷。在搬运庞大物件时,物体挡住驾驶员的视线,此时应倒开叉车。
(10)叉车由后轮控制转向,所以必须时刻注意车后的摆幅,避免初学者驾驶时经常出现的转弯过急现象。
(11)禁止在坡道上转弯,也不应横跨坡道行驶。
(12)叉车载货下坡时,应倒退行驶,以防货物颠落。
装卸
(1)叉载物品时,应按需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货架,叉载的重量应符合载荷中心曲线标志牌的规定。
(2)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的视线。
(3)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4)货叉车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木垫等,以免碾压物飞起伤人。
(5)用货叉叉取货物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载荷下面,还要注意货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货物或物件。应采用小的门架后倾来稳定载荷,以免载荷向后滑动。放下载荷时,可使门架小量前倾,以便于安放载荷和抽出货叉。
(6)禁止高速叉取货物和用叉头与坚硬物体碰撞。
(7)叉车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上。
(8)叉车叉物作业,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9)禁止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10)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物品。
直角通道小宽度:直角通道小宽度是指供叉车往返行驶的成直角相交的通道的小宽度。以mm表示。一般直角通道小宽度愈小,性能愈好。堆垛通道小宽度:堆垛通道小宽度是叉车在正常作业时,通道的小宽度。
操作证
《特种设备监察条例》第三十八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令第412号)目录序号249: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