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函又称“银行保证书”、“银行信用保证书”,简称“保证书”,银行作为保证人向受益人开立的保证文件。银行保证被保证人未向受益人尽到某项义务时,则由银行承担保函中所规定的付款责任。保函内容根据具体交易的不同而多种多样,在形式上无一定的格式,对有关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处理手续等未形成一定的惯例。遇有不同的解释时,只能就其文件本身内容所述来作具体解释。
付款保函
适用范围与用途:
适用于一切存在付款行为的商品贸易、技术劳务贸易、工程项目等;
对于卖方或承包方而言,获得了收回货款、工程款的保证,以利其发货、施工,便利了贸易的顺利进行;
对买方或发包方而言,付款保函的付款条件可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卖方、承包方的行为,并保证货物、工程质量表面上达到买方、发包方的要求,从而维护买方、发包方的利益。
租赁保函
适用范围与用途:
适用于租赁合同;
对于出租方而言,获得了及时收回租金的保障,便利了租赁合同的执行;
对于承租方而言,有利于承租方尽早取得设备使用权,并获得资金融通,提高资金效率。
银行保函的特点
1、保函依据商务合同开出,但又不依附于商务合同,具有独立法律效力。当受益人在保函项下合理索赔时,担保银行就必须承担付款责任,而不论委托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实际事实。即保函是独立的承诺并且基本上是单证化的交易业务。
2、以银行信用作为保证,易于为合同双方接受。银行保函业务中涉及到的主要当事人有三个:委托人、受益人和担保银行,此外,往往还有反担保人、通知行及保兑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