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留金保函
又称留滞金担保,是指应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保证,在承包方(申请人)提前支取合同价款中尾欠部分款项而不能按期归还时,由银行负责返还担保函规定金额的预留金款项。通常为合同价款的5%-10%。
履约保函 能满足企业之间履行工程合同方面担保的需要。
预付款保函 能满足企业之间偿还预付款方面担保的需要。
投标保函 能满足企业之间投标方面担保的需要。
维修保函 能满足企业之间履行维修责任方面担保的需要。
预留金保函 能满足企业之间归还预留金方面担保的需要。
预付款保函是指进口方在预付定金时要求出口方或者承包商提供的一种银行担保,如果承包商或出口商在收到合同预付款没有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又没有按规定退还预付款,担保银行保证向业主方或进口方返还承包商或出口商已得到之预付款及在此期间发生的利息。
外汇预付款保函操作规程
以昆仑银行为例,昆仑银行外汇预付款保函的操作规程如下:
1.客户申请。申请人办理预付款保函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开立保函申请书、贸易合同副本、保函格式、对外保函合同、反担保函、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政府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我行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经办行依权限审批。如同意开立,则相应扣减授信额度,非我行授信客户应交存100%保证金。
3.对外开立保函。我行审核无误后,根据《开立保函申请书》对外开立预付款保函。
4.按月向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报对外担保情况,填写《对外担保登记表》和《对外担保反馈表》。
5.对外履行担保义务。收到保函索赔通知后,应经当地外汇管理局核准后对外偿付。
6.一旦履行担保义务,经办行应根据对外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函向申请人索偿。
7.保函的金额、币种、受益人、期限等主要条款的修改必须履行与开出保函相同的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