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保险其实相当于企业将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外包了。大多数企业缺乏完备的信用管理机制,很多时候,出口企业仅凭初步判断就接受买方的合同交易条件。但是投保信用保险后,由于信保公司有限额规定,会去调查买方的资质,甚至所处行业和国家的情况,再决定出口的限额,其实是为企业做了风险管理,而这都是信用证交易所不具备的
信用证业务的主要关系人简单科普下:申请人(进口方)、受益人(出口方)、开证行(进口方银行)。
从以上可以看出:信用证是具有银行信用的结算方式,只能由银行开出。
进口方利用银行资信进行付款,自然需要满足银行的开证条件,例如需要保证金质押,需要在开证行批核授信额度,或者满足其他开证行要求的保证措施,例如第三方信用担保,信保保单质押等等。
信用证是国际结算中也是麻烦的付款方式,因为涉及到第三方银行,还有很多制单的条款要求,制单也麻烦很多。只有大的买方会要求开信用证。涉及的金额很大。在银行的信誉高的企业才可以开立信用证
开证行和保兑行的区别:
付款责任:开证行是责任人,如果信用证中没有要求加保兑行,交单到开证行后,就必须付款给卖方。只有信用证中提到保兑行,才会在开证行无法支付的情况下,它们具有支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