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后,人民法院再次就新刑诉法做出司法解释,其第四百二十三条规定: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有权会见其近亲属。罪犯申请会见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近亲属。罪犯近亲属申请会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及时安排会见。
在现行的《刑事诉讼法》中,没有规定在对死刑犯执行死刑前必须安排死刑犯与近亲属会见。在2006年和2012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中,均只有“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的规定。
刑事案件开庭后律师还可以会见吗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刑事拘留律师可以会见吗
1、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辩护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会见的规定如下:
(1)、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2)、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会见过程中律师主要做些什么?
1.了解嫌疑人监所内的起居情况:了解嫌疑人在监所内的监仓情况、饮食情况、作息情况等情况。与嫌疑人会见时先问候其近期生活起居情况而非直接进入“案件正题”,能更好的拉近与嫌疑人的关系,使得嫌疑人对律师产生亲近感、信赖感,以至更好的进行案情交流。
2.传达关切话语:使嫌疑人更容易适应监所内的生活。
3.帮助初步了解案件事实:让律师在侦查阶段便限度的了解全案事实,为侦查阶段的辩护,如申请取保候审或提出不批捕意见提供更丰富的事实素材。
4.了解侦查动向:律师会向嫌疑人了解近期办案单位的审讯情况,以此推测办案单位近期的侦查动向,使得即将进行的辩护更有针对性。
5.使嫌疑人获得法律帮助:给嫌疑人详细介绍刑事诉讼的整个流程,包括各个阶段的时限及我们律师在各个阶段为其提供的帮助,让其对刑事诉讼有一个整体的认识,让嫌疑人对案件的进程有一个大概的“进度条”概念。
同时,律师还会给嫌疑人仔细分析本案涉及罪名的规定,及罪名之下的量刑标准,帮助嫌疑人了解本案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
此外,律师还会密切关心嫌疑人在监所内的情况,如有无受到刑讯逼供、监所是否保障嫌疑人的人身,若遇相关情况则会即刻向监所、驻监所检察官反映。
6.倾听嫌疑人交代的其他事务:在会见的结尾,我们往往会询问嫌疑人是否有其他事务需要交代,这些事务往往会是近视眼镜的配置和佩戴申请、更换衣物或其他生活用品的顾送、监所外债务的偿还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