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集装箱
垃圾集装箱可分为标准集装箱和专用垃圾集装箱两大类。
标准集装箱是指符合国际标准尺寸的集装箱,一般为20英尺(1英尺=0.304 8m)标准集装箱。
专用集装箱是指专为环卫垃圾收集运输作业设计的集装箱。其结构、尺寸、容量将根据其使用条件和运输方式而有各种规格和型号。
运输方式是指将收集到的物品按下一阶段工作的要求以一定的途径和交通设施将其运往不同的场所以备处理的运输模式。它分为直接运输和间接运输两种。
1)直接运输:通常采用大型垃圾压缩车的形式对居民社区、街道、企事业单位内的生活垃圾进行直接压缩处理然后直接运往垃圾处理地。
2)间接运输:是指在中途设有转运站和垃圾处理站的间接运输模式。它是先将收集到的垃圾通过各种运输工具和车辆运至转运站,经压缩等处理后再由车辆运往垃圾处理厂的运输模式。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厨余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处理能力,并按照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推进厨余垃圾源头就地处理,对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给予指导和经济补助。具体办法由市城市管理、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制定。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单独收集厨余垃圾,并委托有资质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专业服务单位进行集中处理;达到一定规模并具备就地处理条件的,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建设符合标准的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对厨余垃圾进行就地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禁止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养畜禽;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以厨余废弃食用油脂为原料的食用油;禁止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收集、运输厨余垃圾。
新建大型蔬菜果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物流配送中心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标准同步配置废弃蔬菜、果品就地处理设施。已建成的大型蔬菜果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物流配送中心未配置废弃蔬菜、果品就地处理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经营管理单位应当补建;不具备补建条件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责任。
园林绿化部门应当组织建设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园林、公共绿地、公园中废弃的枝叶、花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