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门诊诊断证明书业务须知
遇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来院,但患者曾有过就诊病历记录,持相关单位注明所办具体事项的介绍信原件,且符合下列条件方可办理:
一、患者本人身故的,代办家属应持公安、民政或医疗机构等部门出具的患者死亡证明书、代办家属与患者的亲属关系证明、代办家属身份证明;
二、患者本人因重病卧床、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来院的,代办家属应当持有居委会、村委会、社区医院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患者重病卧床、行动不便等情况证明(或在上述介绍信中予以说明),以及患者本人同意家属代开诊断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代办家属身份证明方可办理;确因身体原因患者本人无法书写授权委托书的,应当提交代办家属与患者的亲属关系证明;
三、公、检、法等机关因为办案需要,需要出具患者诊断证明书的,办案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介绍信及工作证件,医生可以根据患者以前的就诊病历记录开具;街道、民政等部门工作人员为政府照料的无家属孤寡老人代开诊断证明书的,经办人员应持本单位介绍信及工作证件,医生可以根据患者以前的就诊病历记录开具。
很多朋友搞不清门诊急诊的区别,简单解释一下。
医院一般周一到周六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为早上8点半,到下午4点半。在以上时间内去医院就诊开出的医院病假条,都为门诊医院病假条。
如周日,或者半夜临时去医院挂急诊看病,开出的医院病假条就为急诊医院病假条了。
开具医院诊断证明与休假证明书须知
1.需要开具证明书的患者应排相关科室专科号、分诊、候诊。
2.医生依据病人病情、近期化验开具诊断证明或休假证明书,并书写病历。
3.患者持机打诊断书到门诊一楼总服务台,由护士审核后加盖医院诊断专用章,手写、涂改、无医生签字的证明书均无效。
4.急诊开具的证明书在急诊分诊台盖章。
5.不能补开证明书,休假日期一律从当日算起。
在临床上一般患有以下几种疾病是不利于完成体测或不适合剧烈运动而可以申请免除体测的,具体内容如下:
1、循环系统疾病:主要包括心功能不全、心律失常、先天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病、感染性心内膜炎及心肌炎等疾病;
2、呼吸系统疾病:主要包括肺气肿、、大叶性肺炎、、胸膜炎、气胸、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及胸腔积液等疾病;
3、消化系统疾病:主要包括肠梗阻、上消化道出血、肝癌、肝硬化、脾肿大、急性胆囊炎、急性阑尾炎、胃肠穿孔及急性胃肠炎等疾病;
4、其他疾病:主要包括骨折、软组织损伤、腰间盘突出、脑动脉瘤、脑出血、膝骨性关节炎、半月板损伤及踝韧带断裂等疾病。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若患者出现患有上述疾病且需要体测的情况,建议及时前往医院就诊,在医生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正确的判断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