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要求
高级会计师:
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以来,学术成果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制定省辖市及以上(包括行业)执行的财务规范性文件,并发布实施。
2.参与省(部)级、市(厅)级财务会计或相关专业课题研究1项、2项,并获省(部)级、市(厅)级相关部门认可。
3.在省(部)级以。上会计专业学术交流会上交流专业论文2篇。
4.公开出版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著作,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或公开出版具有一定质量的会计或相关教材,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5.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会计类论文2篇或在高水平学术期刊_上发表较高质量专业论文1篇。
正高级会计师:
取得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以来,学术成果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省辖市及以上批准的重点工程、技改项目、重大经济建设项目的经济可行性论证,项目通过论证并实施。
2.主持起草财务会计等方面政策性文件被省级主管部门采纳,并印发实施。
3.主持完成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学术项目获省(部)级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
4.主持撰写高水平专项调查报告、财务分析报告或立项研究报告等4篇,其中2篇被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采纳并推广应用。
5.公开出版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学术、技术著作,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6.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其中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高质量专业论文1篇。
7.在县以下工作的,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其中1篇发表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或公开出版.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学术、技术著作,本人撰写7万字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学术项目获省(部)级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
注:
第十六条本条件所称“论文”指单独或以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每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学术期刊必须有ISSN (国际标准刊号)和CN (国内统一刊号)刊号。“著作” 指具有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教材、手册、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等不在此列。
适用的书目一览:
《财会基本****研究》
《财会信息******》
《财会职业能力******》
《财务会计管理****》
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国内正规ISBN书号、CIP数据核字号,征集署名作者出版。可自己出版一本书,或多人合著,或署名主编、副主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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