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文物博物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研究馆员要求: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出版的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高质量学术论文、考古发掘(调查)报告、文物维修工程报告、可移动文物修复报告5篇,其中2篇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
2.公开出版1部高水平学术专著,本人完成15万字以上;或二次文献著作18万字以上。
3.在县以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考古发掘(调查)报告、文物维修工程报告、可移动文物修复报告4篇,其申1篇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
副研究馆员要求: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较高质量学术论文或考古发掘(调查)报告2篇和在省级内部资料性学术出版物(内刊、论文集)、增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2.独立编写4篇已实施的文物保护规划、文物修复方案、文物勘察设计方案,或独立撰写4篇已实施的文物鉴定评估报告。选择以上述规划、方案、报告为学术成果的,不得与业绩成果重复使用(须提供相关资料及县级以上主管部门证明)。
3.出版1部学术专著,本人完成6万字以上;或二次文献著作8万字以上。
4.在县(区)级单位以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已实施的文物保护规划、文物修复方案、文物勘察设计方案、文物鉴定评估报告1篇和在省级内部资料性学术出版物(内刊、论文集)、增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附则:
本条件中所称“著作、专著、文献资料”,除注明的外,是指具有国际标准书号ISBN并公开出版的本专业的著作、专著、文献资料。
本条件中所称的字数,除注明的外,均指个人独立完成的字数。
适用的书目一览:
《文物保护*****研究》
《博物馆科学管理******》
《博物馆*****文化传承》
《文物修复****研究》
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国内正规ISBN书号、CIP数据核字号,征集署名作者出版。可自己出版一本书,或多人合著,或署名主编、副主编出版。
更多著作出版相关信息欢迎联系许编辑。
专注于图书出版,学术专著、教材等评职称著作出版,有着多年的从业经验,如果您有这方面的问题,可以直接联系许编辑,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