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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邛崃空放贷款,长可分36期

    2024-11-23 12:00:02 250次浏览
    价 格:面议

    保证存续的基础是保证人对债务人的信任,因而一旦发生债务人变动时,保证人一般不再为该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贷款合同发生变更,又未获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时,保证人也不应为此承担责任。担保法第二十四条明确了这一点。但担保法解释的一些规定已突破了这些法理,表现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的数量、价款、币种和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内容但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这说明保证债权的已成为担保法的首要价值取向,保证人对其承诺的保证义务负责,而不论合同内容是否已改变。

    保证期间是除斥期间。所谓除斥期间是指法律预定的某种权利存续的期间,当期间届满时该权利消灭。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和延长,保证期间是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存续期间,因而,担保法所规定的保证期间属于除斥期间。由于保证责任不同于一般民事责任,保证人实际上是为他人承担责任,因此法律有必要设立不变期间加以限制,防止保证人无限期承担保证责任。在保证期间届满时,债权人没有及时行使权利,则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实体权利归于消灭,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房屋要求

    (一)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二)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与贷款年限相加不能超过40年;

    (三)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流程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首付款、贷款和尾款的金额;

    2、购房人及配偶当面向银行申请贷款,售房人及配偶到场确认;

    3、银行对贷款申请进行调查、审批;

    4、购房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及担保合同;

    5、售房人将房屋产权过户给购房人,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首付款;

    6、购房人与银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或由其他自然人、法人为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

    7、银行向售房人账户发放贷款;

    8、买卖双方办理房屋物业结清,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尾款;

    9、购房人收房,按月还款(阶段性担保情况下,购房人与银行补办房产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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