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贷款(Short-term loans)是我国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企业发放贷款的一种形式,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我国短期借款按照目的和用途分为流动资金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等等;按照借款方式的不同,还可以分为保证借款、抵押借款、质押借款、信用借款。
临时建设融资
临时建设融资用于支持房屋公寓、办公楼、购物中心及其他性建筑的建设。尽管所涉及的建筑是性的,但贷款本身是临时的。贷款为建筑商提供资金雇佣工人、租用建筑设备、购买建筑材料以及整理土地。建设期满,银行贷款通常由另一贷款者(其他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发放的更长期的抵押贷款偿还。通常,银行在建筑商或土地开发商取得了抵押贷款的承诺,保证建设项目完成后能取得该项目的长期融资时,才会向客户发放贷款。
经营周转贷款:生产经营需要,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借款。办理该项借款时,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向银行提出年度、季度借款计划,经银行核定后,在借款计划指人根据借款借据办理借款。
临时贷款:企业因季节性和临时性客观原因,正常周转的资金不能满足需要,超过生产周转或商品周转 款额 划入的短期借款。临时借款实行“逐笔核贷”的办法,借款期限一般为3至6个月,安规定用途使用,并按核算期限归还。
贷款短期限是4天,金额为10多个亿。超短期贷款(就如你所说的几天的贷款)银行仍可以办理。但具体是否办理,要看当地银行是否认为该业务有利可图。一般来说,个人贷款是不会做超短期的,只有公司贷款,且金额相对较大的,银行才愿意做超短期贷款。当然,如果银行考虑到今后的业务关系、社会关系,仍可能去做其它一些赔本的超短期贷款。因为超短期贷款银行的审批程序、成本与其它贷款完全一样,但由于时间短,收取的利息少,因此很可能赔本,故银行一般没有愿望去做这些贷款,尤其是一次性的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