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的民间借贷应当具有的要素:
(1)、合法的民间借贷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之间自愿的借贷。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不属于合法的民间借贷。在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情况下形成的借贷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经行使撤销权后应当认定为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的原因是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的原因是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了返还本金外,还应当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2)、合法的民间借贷出借的资金(或财产),必须属于出借人所有或者拥有支配权的自有资金。不属于出借人所有的或出借人没有支配权的财产,所形成的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贷。
(3)、合法的民间借贷,借贷的目的必须具有合法性。出借人不得为他人从事非法活动提供借贷。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4)、合法的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无效。《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根据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虽然私人借贷不像银行或者专门的借贷机构那么正式,但是无论是关系多好、多铁的私人关系仍是需要签订有效的借款协议。因为这份借款协议是私人存在借贷关系的证据,可以在催收债款事提供合法的理由。如果没有一分借款协议,那么私人借贷的事实则很难被证明。
如果要想进行私人贷款,那么借款人需要注意看私人贷款的利率是否在国家规定的合法范围之内,私人之间的贷款属于民间借贷,民间借贷的贷款利率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利率的四倍,如果贷款利率超过了规定,那么就是不合法的,如果借款人已经借了这样的贷款,对于超过的利息部分可以拒绝偿还,即使债权人起诉借款人,法院也不会受理。
无抵押贷款,又称无担保贷款,或者是信用贷款。不需要任何抵押物,只需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住址证明等材料、向银行申请的贷款,银行根据的是个人的信用情况来发放贷款,利率一般稍高于抵押贷款,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贷款期限,然后与银行签订合同,这是有担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