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世界上头号的电视机生产和消费大国:年产电视机8千万台(出口和国内销售约各占50%)、电视机保有量超过4.7亿台。一直以来,我们在电视领域的自主研发能力薄弱,没有核心技术,电视机生产企业一直遭受高额专利费和倾销诉讼的双重挤压。中国政府和相关产业充分认识到了掌握和拥有关键技术、自主研制数字电视系统标准的重要性。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1994年11月成立了“高清晰度电视开发小组”,开展对数字高清晰度电视系统技术的研发工作。
(1)有线数字电视接收至少应与现有模拟电视接收效果相当。
电视观众使用接收模拟电视信号的设施可非常容易地接收到稳定的无线数字电视信号,包括在近距离室内采用简单、小型和低增益天线实现稳定接收。在数字电视服务区边缘地带及其他一些信号微弱地区,可以通过使用带方向性、高增益的室外天线接收到数字电视信号。也就是说,在存在较强静态和动态多径的环境中,包括存在瑞利衰落的条件下,数字电视地面广播系统能够稳定工作。
(2)系统的数据传输容量应得到保证。
在规定的8MHz广播频道带宽内,要求数字电视广播系统能够提供高清晰度电视,多路标准清晰度电视,多路音频数据以及包括系统业务、控制信息和节目指南等辅助数据业务。系统应具备足够高的有效数码率(payload)以支持这些业务。这一要求充分考虑到了数字电视日后发展的广阔空间、业务应用的多样性和对传输容量日益增长的需求。数据传输容量的大小是衡量一个数字电视广播系统设计好坏的重要指标,对于传输总容量相对较小的地面广播就尤为关键和重要,在试图提高系统其他性能指标时,不能以过多损失数据传输容量为代价。
我国数字电视地面广播标准(以下简称“国标”)的研发凝聚着我国数字电视领域研发人员的心血,也离不开方方面面的大力支持。从1999年正式启动,在经历了各个研发单位独立进行技术研究和系统开发的“竞争”阶段后,2004年开始进入从各个技术方案分散研发走向集中“融合”的阶段。终在2006年8月18日,经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正式颁布了中国地面数字电视广播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GB 20600-2006《数字电视地面广播传输系统帧结构、信道编码和调制》。国标能够同时支持高清晰度电视、标准清晰度电视和多媒体数据广播等多种业务,满足大范围固定覆盖和移动接收需要。负责标准起草工作的数字电视特别工作组建议其英文名称为Digital Television Terrestrial Multimedia Broadcasting,缩写为DT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