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贷,又称零售贷款业务,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贷款业务。个人借贷,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住房和城镇居民修、建自用住房(不含外销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寻求借款的保证
为了确保贷款的回收,能有可靠的担保,一般借贷的担保有以下三种方法:
1.取得抵押权。由借款人提供不动产,为贷款人设定优先受偿的物权,并至地政事务所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2.取得质权。由借款人拿动产或权利(如珠实、古董;股票、公司债券等)给贷款人作担保。
3.找连带保证人。在契约上注明“连带保证人连带保证借款人***切实履行贷款契约各条款之约定”,并由连带保证人在契约上亲自签名盖章。
此外也有一些信贷平台,他们类似于中介,一手托着资金出借人,另一手托着借款人,协助中间材料审核,合同签订。目前国内有无抵押贷款产品的银行有花旗银行,渣打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等,信贷平台有宜信,中安信业。无抵押贷款(信用贷款)在国内开展时间不长,南方普遍需求较多,北方接受度还不高。随着信用卡的不断推广,一些国有银行以及商业银行会陆续推出相类似产品。
申请小额贷款一般情况下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是中国大陆居民,能够提供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
其次,有固定的住址和工作、经营地点,能够提供住址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水电缴费单等)。
再次,有稳定的工作或经济收入来源,资信状况良好,能够提供如银行流水单号和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具 有按 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后,贷款用途不能为国家命令禁止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