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借贷合同不受保护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等;按照《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的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所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1)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2)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3)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4、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违反国家金融法规,属于无效合同。 5、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 6、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图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合同。
个人间借款应注意:1、借贷要合法。 出借人若明知借钱是为了进行赌博、走私、贩毒、诈骗等非法活动而借给别人属于非法借贷。非法借贷的出借人不但得不到债权,反而要受民事、行政制裁,甚至追究刑事责任。2、签订书面协议。协议中应写明出借人姓名、借款人姓名、住址、借款数额、出借时间、还款时间及其他双方约定的合法内容。尽量避免“君子协定(口头协议)”,否则一旦一方否定,对方就难以举证。3、当借款人不能如期还款时应及时起诉。4、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或要求有一定经济能力的第三人做其保证人,数额较大的借贷还可请公证机关予以公证。5、有利息的借贷,其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房屋按揭贷款条件:房屋按揭贷款条件为具有有效身份证及婚姻状况证明、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稳定的收入、所购住房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或意向书、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在银行开设个人结算账户以及具有有效的担保。在满足以上条件后,将申请资料提交银行即可,由银行审核决定是否放款。
之所以越来越多人选择房产抵押贷款就在于贷款利率一般为基准利率,还贷压力较小。一般来说除了对贷款人收入信用方面有较强的要求外,房屋的年限还要在20年以内、房屋面积大于50平米、房屋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抵押贷款额度一般不得超过房屋评估值的70%。这样在提交相关资料、银行审核通过后,就可以申请到不超过1500万、期限长20年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