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
符合国家的产业、行业政策,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的小企业;
2.
企业在各家商业银行信誉状况良好,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3.
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4.
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有固定依据和经营场所,合法经营,产品有市场、有效益;
5.
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还款意愿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为正常类或非财务因素影响的关注类;
6.
企业经营者或实际控制人从业经历在3年以上,素质良好、无不良个人信用记录;
7.
企业经营情况稳定,成立年限原则上在2年(含)以上,至少有一个及以上会计年度财务报告,且连续2年销售收入增长、毛利润为正值;
8.
符合建立与小企业业务相关的行业信贷政策;
9.
能遵守国家金融法规政策及银行有关规定;
10.
在申请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
流动资金贷款根据其担保方式不同,可以分为信用贷款、第三方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根据其不同用途,还包括证券公司其它类贷款,主要包括不动产抵押贷款、存单质押贷款、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等,用于解决证券公司固定资产购置、营业部装修等公司发展需要。
额度期限
贷款额度:循环授信,以住房抵押,可达房产评估价值的80%,商用房亦可。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长5年,循环授信循环使用,按月/季还息,到期还本,还款非常灵活。
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基准贷款利率或适当上浮。
◆适宜的贷款期限,金额,贷款期限长达36个月,初次贷款金额高达100万
◆还款方式方便,配合正常经营现金流,减少利息负担和到期一次还本的资金流动压力
办理流程
(1)客户申请
(2)业务经办机构受理及调查
(3)业务经办机构审查
(4)业务经办机构签批
(5)总行审贷机构或授权机构初审
(6)总行审贷机构或授权机构终审
(7)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