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医学是一门医学专科,内容是关于心理疾病、心智/精神疾患的预防、评估、诊断、、和复健。其本领域的各项处置可能在医院或社区中进行。病患若无意愿,有时仍需依照各国医疗法规接受。现代精神医学采用医学方法,包括生物医学,心理,和社会文化等领域的理念,亦即所谓的生理、心理、社会模式。方式包括、心理及其他各样形式的;英文中的精神医学来自于希腊文“精神的医者”。
在中文里,医疗院所中的精神科也可能会被称身心科、身心医学科;然而在德国,身心科与精神科则属于两种不同疾患。而儿童精神科也可能被称儿童心智科或儿童心理科。
精神医学与神经医学从数十年前分开,神经医学处理如中风等脑部疾患,精神医学则心智疾患(mental illness);随着神经科学进展,这两个研究疾病的临床范围于互有涵盖。
所谓“心理自卫机转”,乃是指自我的心理防卫作业,用来应付挫折与不安的适应机转。
心理自卫机转是每个人常表现与使用的心理方法,目的是在处理自己与现实的关系,以减除心理的挫折,求得内心的安宁,换句话说,乃是对自我的保护方法。
这种心理的自卫方法,大都是在潜意识中进行的。从心理学的观点来看,我们的精神往往在我们不知不觉中,用它自己的方式,把人与现实的关系稍微改变一下,使之较易为人所接受,不至于引起情绪上太大的痛苦和不安。精神所具备的这种解决烦恼,减少内心的不安与争执,以保护心情安宁的方法,称为“心理自卫机转”。
能执行精神生理评估并安排检查的专业人士,一般而言只有精神科医师。依台湾现行的医疗法与医师法,则于医师能安排并判读下列的检查结果,如:脑电波图(EEG)、电脑断层扫描(CT/CAT)、核磁共振造影(MRI)、正子断层扫描(PET)。常规进行上述的检查并非必要,虽然多数精神疾病并非以当前普遍的影像学检查所呈现的异常来做诊断,但临床医师仍会谨慎评估病患的生理状况或身体疾病,因为许多生理疾病仍会造成或影响精神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