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申请人在开证行没有帐号,开证行在开立信用证之前很可能要求申请人在其银行存入一笔相当于全部信用证金额的资金。这种担保可以通过抵押或典押实现(例如股票),但银行也有可能通过用于交易的货物作为担保提供融资。开证行首先要对该笔货物的适销性进行调查,如果货物易销,银行凭信用证给客户提供的融资额度比滞销商品要高得多。
国内信用证的申请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 申请人填写信用证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资料,如合同、发票、装箱单等。
2. 申请人向开证行提供担保,如保证金、保函等。
3. 开证行审核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和担保,确认申请人的资信状况和交易合法性。
4. 开证行根据申请人的需求和条件,开立信用证,并将信用证通知受益人的银行。
5. 受益人收到信用证通知后,确认信用证的内容和条款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6. 受益人按照信用证的要求进行交单,如装船单据、发票、保险单等。
7. 开证行审核交单是否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如符合要求,则向受益人支付货款。
8. 开证行向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如开证费、修改费、议付费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银行和交易方式可能会有不同的申请流程和要求,具体操作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国际信用证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跟单信用证操作的流程简述如下:
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
买方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开证行请求另一银行通知或保兑信用证。
通知行通知卖方,信用证已开立。
卖方收到信用证,并确保其能履行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即装运货物。
卖方将单据向指定银行提交。该银行可能是开证行,或是信用证内指定的付款、承兑或议付银行。
该银行按照信用证审核单据。如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银行将按信用证规定进行支付、承兑或议付。
开证行以外的银行将单据寄送开证行。
开证行审核单据无误后,以事先约定的形式,对已按照信用证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偿付。
开证行在买方付款后交单,然后买方凭单取货。
国内和国际信用证的区别:
1、适用范围不一样:
国内信用证:国内信用证的适用范围是境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的有限的跟单信用证结算,不包括备用信用证。其适用范围较小,于境内的贸易结算。
国际信用证:国际信用证的适用范围是各国愿意在其信用证文本中注明采用该统一惯例开立的一切跟单信用证及备用信用证。其适用范围较大,是境内与境外之间的双边或多边贸易结算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