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
履约保函是应劳务方和承包人(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的业主方(受益人)所作出的一种履约保证承诺。若履约责任人日后未能按合约完成工程或履行其他业务,银行将向业主方支付一笔不超过担保金额的款项,该款项通常为合约总金额的5%-10%。
保函的种类主要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投标保函、维修保函、预留金保函等,保函又称保证书,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个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
银行保函与信用证都是银行开立的,同属于银行信用,而且都被用于国际贸易中的货款支付,但两者有很大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银行付款责任不同
在信用证业务中,开证行承担性付款责任;在银行保函业务中,见索即付保函银行承担性付款责任,而有条件保函银行则承担第二性付款责任。
2、适用范围不同
信用证业务一般只适用于货物买卖,而银行保函除适用货物买卖外,更多的用于国际工程承包、投标招标、借款贷款等业务,因而适用范围更广。
3、对单据要求不同
信用证项下货运单据是付款的依据,单证不符银行可拒付,银行保函项下单据不是付款的依据,一般凭索赔书或其他文件付款。
4、能否融资不同
信用证项下受益人可通过议付取得资金融通,而银行保函项下单据不成为索汇的依据,也不能作抵押贷款,受益人不能取得资金融通。
5、与合同关系不同
信用证与合同是两个完全独立的契约;而出具有条件的保函的银行,当受益人以对方不履约,提交书面陈述或证明,要求银行履行赔偿诺言时,银行一般须证实不履约的情况,如果双方意见不一,保证银行就会被牵连到交易双方的合同纠纷中去。有的国家,如美国、日本等,法律禁止银行介入商事纠纷,故不允许银行开立银行保函。
履约保函的核心作用在于增强合同履行的可信度与性,保护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其作用包括:
a.信用增强:通过金融机构的信用背书,提升申请人履行合同的信用等级。
b.风险转移:将申请人违约的风险部分转移给金融机构,减轻受益人的直接损失。
c.促进合作:在交易双方之间建立更加稳固的信任基础,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