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病历包括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是患者就诊原始的证据材料,由医生记载下了患者主诉的基本情况、医生的查体、诊断和处理意见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凡是住院的患者,均是可以查到病历资料的,一般的医院保存住院病历,可以在20到30年左右的时间,但是需要根据医院的级别不同,所处的地市不同,对于病历保存时间的要求也不一样,建议你可以携带你本人的身份证去,当地一住院医院的档案室,进行提取病历,可以取得你的病历资料。
我们的既往病史,通常在以下四个地方会有记录: ①当地社保局 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去社保局,大厅的自助办理机器,可以打印出详细的诊断和开药情况。 包括在哪家医院、门诊、急诊,都可以直接打印明细。 ②小程序查询 在当地医疗保障局官网→政务服务→医保支出明细查询→在线办理,即可查询。 ③就诊医院 1)找医生打病历 有的医院是需要找当时的医生打,有的是所有医生都可以打。 2)服务台或自助机打印 拿身份证或者就诊卡去服务台打印,大部分医院的自助机也可打印病历。 3)病案室 大部分医院过了7天或15天之后,可拿证件去病案室复印,需要收取打印纸张费。 住院病历包含:住院病历、入院记录、病情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单、体温单、影像检查报告单、病理报告单。
入院记录:内容同住院病历,但重点更突出、更简要。入院记录不逐项列标题,以叙述方式按主诉、现病史等住院病历标题的顺序分段书写,后写初步诊断;病名可按主次顺序排列,不冠数码(一般可从入院病历,逐个复制粘贴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