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宁疗护理念可以追溯到唐代的“悲田院”、北宋时期所设立的“福田院”、元朝时期的“济众院”、明朝时期的“养济院”及清朝在北京设立的“普济堂”等。这些机构专门照护没有依靠的孤寡老人、残障人和穷人。这些人大多在死亡后也能得到各种仪式的殡葬服务。这些机构的设置理念与西方临终关怀的思想异曲同工,为现代安宁疗护的兴起和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前期基础。
安宁疗护服务的对象
2017年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发的《安宁疗护实践指南(试行)》明确指出,安宁疗护以终末期患者和家属为中心,其中患者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获得安宁疗护服务:
1. 疾病终末期,出现症状;
2. 拒绝原发疾病的检查、诊断和;
3. 接受安宁疗护理念,具有安宁疗护的需求和意愿。
目前,关于生命终末期的界定没有统一标准,现有的医学手段无法准确预测生存期,只要患者有需求和意愿,都应获得安宁疗护。
症状控制
终末期患者具有疼痛、呼吸困难、厌食、吞咽困难、恶心、呕吐、、无力、昏迷和压疮等不适症状,使患者在身体上受到极大的痛苦。因此,终末期患者常见症状控制及护理是安宁疗护的核心内容,也是心理、社会、精神层面照护的基础。安宁疗护通过症状管理措施缓解终末期患者的症状负担,减轻痛苦,程度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心理支持
一个人在知道自己不久于人世时,恐惧、惊慌、悲伤等情绪都有可能产生。安宁疗护工作人员通过患者的表情、言语、姿势、行为等了解患者的心理状态和行为,懂得患者的苦闷和恐惧,同时,通过与患者交流,了解患者的心理需求和意愿,帮助其缓解情感上的不安,适应临终这个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