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2005年3季度第4批新职业之一。是应社会、市场的需要而产生的职业技能人才,指接受专业知识技能培训,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认证,取得从业资格(劳部发[1994]98号文件第六条规定劳动部负责以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鉴定和证书的核发与管理),从事营养咨询、营养测评、营养指导、营养宣教、营养管理以及从事营养教学与科研工作、营养与食品知识传播的特殊职业者,是促进社会公众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
就业方向:有公共营养师证书,可以直接就业!!在美国,凡是住院病人的都必须要有营养师的参与;在日本,每330人就有1名营养师,营养师的数量相当于临床医师的2.4倍;在我国,平均每50万人才有一个营养师,这足以说明我国营养师人才的异常匮乏!国家规定:所有过百人企业、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幼儿园到大学等各级学校,大中型酒店、养老院等都必须配备营养师,当营养师到达一定数量以后,国家会强制执行。
工作内容(1)进行膳食调查和评价;(2)人体营养状况测定和评价;(3)营养咨询和教育;(4)膳食指导和评估;(5)食品营养评价;(6)社区营养管理和营养干预;(7)培训和管理测监督人员,企事业单位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等。
学习的内容主要有:(基础营养学、食品卫生学、特殊人群的营养、各类食品的营养价值、营养专题教育、营养计算软件的应用、营养师就业创业指导、食品的物理及简单的生化检测方法)等。重点学习并掌握食物选择、食谱编制、基本烹调、营养等内容和技能。通过考试,成绩合格者将颁发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技能证.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两部分,考试采用百分制,60分及格。 其中,二级及以上公共营养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具体考评办法:理论考试、技能考试均达60分以上者,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国家岗位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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