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标准《GBT3324-2008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实木家具有“实木用材比例及工艺”和“实木属性”两个分类标准。
实木家具分类1、按用材比例及工艺分:
(1)全实木家具:全实木家具指所有木质零部件(镜子托板、压条除外)均采用实木锯材或实木板材制作的家具。
(2)实木家具:实木家具是指基材采用实木锯材或实木板材制作,表面没有覆面处理的家具。
(3)实木贴面家具:实木贴面家具是指基材采用实木锯材或实木板材制作,并在表面覆贴实木单板或薄木(木皮)的家具。
实木家具分类2、按实木属性分:
(1)实木锯材类家具:国标中规定,实木锯材类家具也称天然实木家具,指采用实木锯材为基材制作的家具。之所以能够称之为天然实木家具,是因为实木锯材是用原木直接锯切成制作家具所需的规格,干燥后的材料。
(2)实木板材类家具:实木板材类家具是采用实木板材为基材制作的家具。而实木板材是指接材、集成材等木材通过二次加工形成的实木类材料。实木板材是二次加工形成的实木类材料,从价值上来讲,实木锯材类家具选料要求更高,出材率更低,在制作成本上要远高于实木板材类家具,价格上会贵一些。